中文题名:刑事诉讼的程序性制裁
作者:陈永生
第一作者:陈永生
机构:[1]北京大学,北京100871
年份:2004
卷号:26
期号:1
起止页码:87-96
中文期刊名:现代法学
中文关键词:刑事诉讼;程序性制裁;非法证据排隙;诉讼行为;构成要素;公民权利;刑事责任;
摘要:在我国刑事诉讼实务中,刑讯逼供、超期羁押、侵犯被追诉方辩护权等违反程序的现象屡禁不止,一个重要原因在于我国缺乏严密的程序性制裁机制.制裁是法律的内在构成要素,是保障法律实施的必要机制,对于实现法的公平与正义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程序性制裁无论是在适用范围、实施机制,还是在基本功能方面都是刑事制裁、民事制裁、纪律制裁和国家赔偿所无法替代的.程序性制裁有终止诉讼、撤销原判、排除非法证据、诉讼行为绝对无效、诉讼行为相对无效、从轻量刑等主要方式.完善我国程序性制裁机制需要进行全面的制度改革与程序建构.
分类号:D925.2[刑事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00】;剑桥科学文摘;ProQeust数据库;CSSCI:【CSSCI2004_2005】;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