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欧盟法在成员国的适用
第一作者:蔡高强
机构:[1]湘潭大学法学院,湖南湘潭411105
年份:2004
卷号:22
期号:4
起止页码:116-119
中文期刊名:河北法学
中文关键词:欧盟法;成员国;法律适用;国际法;法律效力;国家利益;
摘要:欧盟法主要由欧盟与成员国签订的基础性条约、欧盟与第三国或国际组织签订的条约和欧盟通过的条例、指令和决定组成.在欧盟内部,欧盟法可以直接适用,具有直接效力,并处于优先地位.欧盟法与成员国法的关系既不同于国际法和国内法关系,也不同于联邦法与成员邦法的关系.欧盟成员国各自适用欧盟法的实践,反映了欧盟法独特的适用方式,表明国际法日益得到普遍的尊重与遵守,主权国家自觉灵活适用国际法以维护国家利益,国际组织在国际法国内适用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这是对现代国际法的丰富与发展.
分类号:D99[国际法]
收录:CSSCI:【CSSCI2004_2005】;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