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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缓刑制度之改革与完善     被引量: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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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我国缓刑制度之改革与完善

作者:王平 何显兵

第一作者:王平

机构:[1]西南科技大学法学院教师、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硕士研究生;[2]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

年份:2004

期号:2

起止页码:26-35

中文期刊名:犯罪与改造研究

中文关键词:缓刑制度;改革;缓刑适用条件;犯罪情节;考验期限;适用范围;缓刑考察机关;

摘要:对我国缓刑制度的考察(一)缓刑适用的条件根据刑法第72条和第74条的规定,我国缓刑的适用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适用的对象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我国刑法的这一规定表明,缓刑适用的对象是轻罪犯。我国刑法没有直接规定

分类号:D924.13[刑罚的运用]

收录:BDHX:【BDHX2000】;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248681);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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