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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丢失枪支不报罪的罪过形式    

On Subjective Fault of Crime of Losing Firearms without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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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丢失枪支不报罪的罪过形式

作者:郑牧民

第一作者:郑牧民

机构:[1]吉首大学政法学院,湖南吉首416000

年份:2004

卷号:26

期号:2

起止页码:45-48

中文期刊名:湘潭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丢失枪支不报罪;刑法;中国;判断标准;刑事责任;

摘要:关于丢失枪支不报罪的罪过形式,我国刑法学界分歧较大,主要有故意说、复合罪过说和过失说三种观点.运用刑法相关基础理论对这三种观点逐一进行评析:故意说和复合罪过说在理论上存在诸多的不足,过失说则具有科学性与合理性.

分类号:D924[刑法]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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