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我国刑法中的计算机病毒相关犯罪
作者:皮勇
第一作者:皮勇
机构:[1]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法学博士
年份:2004
卷号:22
期号:2
起止页码:49-53
中文期刊名:法学评论
中文关键词:刑法;计算机病毒;计算机犯罪;中国;犯罪构成;故意传播恶性计算机病毒罪;制作恶性计算机病毒罪;立法;
摘要:计算机病毒属于破坏性程序,严重威胁信息网络和信息社会的安全,具有主动传染性、潜伏性和触发性、破坏性等基本技术特征,危害不特定的、大量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是计算机病毒本身固有的属性。我国刑法把使用计算机病毒进行破坏的行为,作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一个方法行为,而没有把它区别对待。应将恶性计算机病毒相关犯罪与普通计算机病毒相关犯罪相区别,设立故意传播恶性计算机病毒罪和制作恶性计算机病毒罪。
分类号:D924[刑法] D920.0[理论]
收录:BDHX:【BDHX2000】;CSSCI:【CSSCI2004_2005】;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