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民法设计思路之检讨——从法人角度观察
作者:冯乐坤
第一作者:冯乐坤
机构:[1]甘肃政法学院法学研究所
年份:2004
卷号:22
期号:2
起止页码:88-94
中文期刊名:法学评论
中文关键词:民法;自然人本位;法人本位;民事单行法;民商体系;
摘要:当前,我国大陆地区正在制定自己的民法,然而如何设计民法的体系结构却至今尚未定论。虽然自民国以来,我们已经确立了民商合一的立法体例即在制定民法的基础上,对于纳入不了民法的商法内容,则另行制定商事单行法。然而,从该体例中的民法设计思路来看,其仍然没有摆脱传统民法所确立的以自然人为本位的观念。面对法人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日益处于支配的地位,通过对近世主要国家民法设计思路进行分析后,笔者认为,我国大陆地区在设计自己的民法体系结构时,应重新审视以往所坚持的思路,将以法人为本位的观念融入进来,以形成一部实质上由单行法构成的民法,使民法、商法能够真正地融合起来。
分类号:D923[民法]
收录:BDHX:【BDHX2000】;CSSCI:【CSSCI2004_2005】;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248282);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