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试论案件的社会结构对司法公正的影响
作者:田钒平
第一作者:田钒平
机构:[1]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成都610041
年份:2004
卷号:4
期号:1
起止页码:44-49
中文期刊名:南通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案件的社会结构;司法;司法公正;
摘要:司法的核心问题是公正地处理案件。在现实社会中,原告或受害人及其支持者、第三方(法官、检察官、警察等)的社会结构不可能完全相同,必然存在差异性。由于这种差异性的存在,会对司法主体的行为产生或大或小的影响,从而影响到司法公正的实现。因此,如何规制和约束这种差异性,保证相同或相似案件的公正处理,是理论界的一个重要课题。文章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考虑:第一,改变案件的社会结构,消除案件内部及案件与案件之间众多的社会差异,促使原告(或受害人)与被告的主体地位平等化。第二,减少进入法律处理过程中反映原告或者受害人、被告及其支持者的社会结构特征的社会信息量,弱化客观存在的社会差异对案件处理的影响,确保公正司法。第三,加强司法人员道德上的自我约束,减轻制度性和社会性因素对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的压力,强化司法的权威性和独立性。
分类号:D920.5[解释、案例]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