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国家在经济法主体中的角色定位
作者:徐楠轩
第一作者:徐楠轩
机构:[1]湘潭大学法学院,湖南湘潭411105
年份:2004
卷号:14
期号:1
起止页码:50-53
中文期刊名:湖南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国家;经济法主体;公法;私法;宏观经济法;微观经济法;
摘要:从经济法主体制度入手,以公法与私法区别的角度批驳了国家必然作为经济法主体的观点,进一步论证了经济法的本质.经济法不应单纯地属于公法,而是由传统公法与传统私法发展而成的一种新型公法与新型私法的融合体.经济法可以分为宏观经济法与微观经济法,在前者中,国家当然地作为经济法主体;而在后者中,国家不必然作为经济法律关系一方主体.
分类号:D922.29[经济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