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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的模式     被引量:6

The Model of Chinese System of Defective Products of Ca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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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我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的模式

作者:郭禾 郑其斌

第一作者:郭禾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2]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

年份:2004

期号:03M

起止页码:60-64

中文期刊名:中国质量与品牌

中文关键词: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中国;《产品质量法》;汽车工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公共利益;

摘要:截至2002年底,我国的汽车保有量已超过2000万辆,其中乘用车的保有数量为1000万辆.目前,我国发生的交通事故有增加的趋势,每年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约10.6万人.据统计,因车辆本身故障原因而造成的事故约占7%~10%.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的成功实施,可以最大程度地消除数量庞大的缺陷汽车存在的安全隐患,从而直接避免汽车缺陷进一步发生及所带来的更多人身、财产损害,维护公众安全:同时还可以将己发生的损害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帮助制造商最大程度地减少产品责任赔尝费用,促进汽车制造企业发展.

分类号:D922.292[工业企业经济管理法] D923.8[民事其他法权]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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