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的合同路径与公司法规则的正当性 被引量:92
The Contractual Perspective of the Company Law and the Legitimacy of Chinese Company Law Rules
中文题名:公司法的合同路径与公司法规则的正当性
作者:罗培新
第一作者:罗培新
机构:[1]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
年份:2004
卷号:26
期号:2
起止页码:71-83
中文期刊名:法学研究
中文关键词:公司法;公司法规则;正当性;公司合同;漏洞补充机制;公司立法模式;
摘要:新古典主义经济学的公司合同理论认为,公司是一组合约的联结,多方博弈的结果将创造出内生性合理秩序,不应强行加入外生性制度安排。然而,与普通合约迥然相异的是,公司合同是长期合同和关系合同,存在着诸多漏洞,仅靠合同法并不足以保障各方预期。作为公司合同的模本机制和漏洞补充机制,公司法补充而不是代替了公司参与方的合约安排。因而,立法者只有按照合同的规则和市场的路径来进行公司立法,公司法规则才能获得正当性。
分类号:D922.29[经济法]
收录:BDHX:【BDHX2000】;CSSCI:【CSSCI2004_2005】;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