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非法拘禁罪构成中若干问题研讨
第一作者:赵秉志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年份:2004
卷号:19
期号:2
起止页码:61-64
中文期刊名: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非法拘禁罪;犯罪构成;犯罪行为;犯罪对象;
摘要:在1997年刑法典颁行之初,许多学者都将刑法典第二百三十八条的罪名概括为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罪[1].应该说,这一概括相对而言更为科学可取.因为从刑法典第二百三十八条的罪状表述来看,其客观行为除了非法拘禁之外,还包括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以"非法拘禁罪"之罪名冠于此一法条,显有概括不全之弊,有违罪名确定之周延性原则[2].
分类号:D924.34[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