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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持有性追问——兼与李宝岳教授、吴光升先生商榷     被引量:5

Examinations on holding character of crime of getting a mount of property unknown--Dicsussing with Mr.Wu guangsheng and Professor Li Baoy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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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持有性追问——兼与李宝岳教授、吴光升先生商榷

作者:余华 郭泽强

第一作者:余华

机构:[1]湖北师范学院,信息工程系,湖北,黄石,435002;[2]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08;

年份:2004

卷号:24

期号:1

起止页码:131-134

中文期刊名:湖北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持有型犯罪;功利主义;刑法;中国;司法公正;

摘要:本文针对将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作为持有型犯罪的观点,提出了几点商榷意见,认为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一种立法价值取向上的功利主义考虑,而在司法证明理论上并无重大突破,而这种功利取向在实践中会带来种种违背公平正义的流弊.文章最后主张应当摒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是持有型犯罪的观点,而还其不作为犯罪的真正面目.

分类号:D924.392[贪污贿赂罪]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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