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二元主义?一元主义?——我国保险合同法立法模式的再认识     被引量:1

收藏

中文题名:二元主义?一元主义?——我国保险合同法立法模式的再认识

作者:周珺

第一作者:周珺

机构:[1]武汉大学法学院,武汉430072

年份:2004

期号:2

起止页码:75-77

中文期刊名:政法论丛

中文关键词:保险合同法;立法模式;海上保险;《保险法》;《海商法》;陆上保险;

摘要:通说认为,《保险法》属于保险基本法,《海商法》中有关海上保险的规定是《保险法》的特别法。然而,从内容和结构上的分析可以看出,《保险法》的制定并未实现保险法制的统一,反而形成了陆上保险合同法与海上保险合同法二元并立的基本框架,《海商法》中有关保险的规定与《保险法》并非特别法与普通法的关系,而是相互独立、并列存在的两个体系。明确这一点,对于我们纠正某些观念上的误区,正确适用法律,完善我国的保险法制都不无裨益。

分类号:D922.284[保险法] D922.294[商业经济管理法令]

收录:普通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