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二元主义?一元主义?——我国保险合同法立法模式的再认识
作者:周珺
第一作者:周珺
机构:[1]武汉大学法学院,武汉430072
年份:2004
期号:2
起止页码:75-77
中文期刊名:政法论丛
中文关键词:保险合同法;立法模式;海上保险;《保险法》;《海商法》;陆上保险;
摘要:通说认为,《保险法》属于保险基本法,《海商法》中有关海上保险的规定是《保险法》的特别法。然而,从内容和结构上的分析可以看出,《保险法》的制定并未实现保险法制的统一,反而形成了陆上保险合同法与海上保险合同法二元并立的基本框架,《海商法》中有关保险的规定与《保险法》并非特别法与普通法的关系,而是相互独立、并列存在的两个体系。明确这一点,对于我们纠正某些观念上的误区,正确适用法律,完善我国的保险法制都不无裨益。
分类号:D922.284[保险法] D922.294[商业经济管理法令]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