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惩罚性赔偿的新运用
第一作者:徐楠轩
机构:[1]湘潭大学法学院,湖南湘潭411105
年份:2004
卷号:19
期号:3
起止页码:108-110
中文期刊名: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惩罚性赔偿;经济法;法律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企业法;竞争法;双倍赔偿原则;民事责任;
摘要:惩罚性赔偿作为经济法的一种具体责任形式,在英美法系国家得到广泛的适用,我国也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了双倍赔偿原则,但在实际运用中却还有很多不尽人意之处,且存在很大的局限性.本文试以英美法律惩罚性赔偿的相关规定为借鉴,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探讨如何使惩罚性赔偿在我国法律中得到更有效、更广泛地适用.
分类号:D922.29[经济法] D923[民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