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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惩罚性赔偿的新运用     被引量:16

On the New Utility of Punitive Compens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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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惩罚性赔偿的新运用

作者:徐楠轩 陈乃新

第一作者:徐楠轩

机构:[1]湘潭大学法学院,湖南湘潭411105

年份:2004

卷号:19

期号:3

起止页码:108-110

中文期刊名: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惩罚性赔偿;经济法;法律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企业法;竞争法;双倍赔偿原则;民事责任;

摘要:惩罚性赔偿作为经济法的一种具体责任形式,在英美法系国家得到广泛的适用,我国也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规定了双倍赔偿原则,但在实际运用中却还有很多不尽人意之处,且存在很大的局限性.本文试以英美法律惩罚性赔偿的相关规定为借鉴,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探讨如何使惩罚性赔偿在我国法律中得到更有效、更广泛地适用.

分类号:D922.29[经济法] D923[民法]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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