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研究 被引量:68
A Study on the System of "Blemished Witness" Immunity from Giving Testimony
中文题名:“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研究
第一作者:徐静村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讲师;[2]西南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年份:2004
期号:4
起止页码:12-16
中文期刊名:人民检察
中文关键词:“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刑事诉讼;司法机关;拒绝作证特权;
摘要:"污点证人"作证豁免是司法机关的权力,而不是证人的权利或特权,其与证人的拒证特权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该制度有利于更好地查明案件事实真相,维护社会正义,实现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我国应当在借鉴其他国家做法的基础上,建立"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
分类号:D915.13[证据制度]
收录:BDHX:【BDHX2000】;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248861);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