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 法律大数据研究服务中心 !

必要共同诉讼制度的内部冲突与制衡     被引量:12

Perfecting the Institution of the Necessary Joint Action

收藏

中文题名:必要共同诉讼制度的内部冲突与制衡

作者:赵信会

第一作者:赵信会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重庆400031

年份:2004

卷号:22

期号:5

起止页码:21-23

中文期刊名:河北法学

中文关键词:共同诉讼制度;立法;民事实体法;民事实体法;《民事诉讼法》;当事人权益;

摘要:我国法律对必要共同诉讼未作进一步的分类,同时立法和理论都认为必要共同诉讼包括两种类型.其一是共同诉讼人之间是共有关系;其二必要共同诉讼人之间是连带关系.民事实体法赋予连带关系的当事人一并起诉或分别起诉的选择权,赋予了对方当事人对其一并起诉或单独起诉的选择权.这样民事实体法的规定就与必要共同诉讼制度存在一定的冲突.我们认为借鉴大陆法系国家和英美法系国家的做法,把必要的共同诉讼划分为固有的必要共同诉讼和类似的必要共同诉讼.

分类号:D925.1[民事诉讼法]

收录:CSSCI:【CSSCI2004_2005】;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版权所有 ©2024 |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403号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 |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 新出网证(渝)字10号

联系电话:023-67258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