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美国宪法第15条修正案批准的州的数目——兼与李道揆先生商榷
Also on the Number of States Which Ratified the 15th Amendment to the Constitution:In Consultation with Li Daokui
中文题名:也谈美国宪法第15条修正案批准的州的数目——兼与李道揆先生商榷
作者:孙新强
第一作者:孙新强
机构:[1]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
年份:2004
卷号:18
期号:1
起止页码:135-137
中文期刊名:美国研究
中文关键词:李道揆;《探析美国宪法修正案的注释》;《美国法典》;批准日期;联邦政府;纽约州;宪法诉讼;
摘要:李道揆先生的<探析美国宪法修正案的注释>(2003年第2期<美国研究>),是一篇专门讨论美国宪法修正案批准日期等细节问题的文章.在该文中,李先生认为,<美国法典>(U.S.Code)对个别宪法修正案的注释也有欠妥的地方,"它对第15条修正案的注释就有这种情况.注释称,国务卿在1870年3月30日宣布此修正案‘已由37个州的29个州议会批准.批准日期是:内华达州,1869年3月1日……艾奥瓦州,1870年2月3日.'这注释有两点不当.第一,当时的联邦共有37个州,37个州的3/4应该是28个州,不是注释说的29个州.……"
分类号:D971.21[法律]
收录:BDHX:【BDHX2000】;CSSCI:【CSSCI2004_2005】;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