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招摇撞骗罪的几个司法认定问题探讨
作者:孟庆华
第一作者:孟庆华
机构:[1]北京化工大学,北京100029
年份:2004
卷号:6
期号:2
起止页码:8-10
中文期刊名: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招摇撞骗罪;结果犯;刑法;司法认定;诈骗罪;
摘要:招摇撞骗罪的侵犯客体是"国家机关及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威信及信誉";在客观要件上,冒充国家工作人员主要表现为冒充非国家工作人员与此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他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两种形式,而且招摇撞骗行为的次数不应有限制性;在既遂形态方面,招摇撞骗罪应当属于结果犯,将其看作行为犯的观点是不妥当的;在行为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骗取财物数额较大而构成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的牵连犯时,应当按照数罪并罚原则来解决其刑事责任;在招摇撞骗罪与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两罪关系上,应界定为部分包容或者交叉关系的包容比较妥当.
分类号:D924[刑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