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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惩罚性赔偿责任的性质     被引量:68

On the nature of the punitive da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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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惩罚性赔偿责任的性质

作者:金福海

第一作者:金福海

机构:[1]烟台大学法学院,山东烟台264005

年份:2004

卷号:19

期号:3

起止页码:59-63

中文期刊名:法学论坛

中文关键词:惩罚性赔偿;公法责任;私法责任;民事责任;经济法责任;

摘要:惩罚性赔偿责任的性质,在国外存在极大争议,大陆法系国家视其为公法责任,英美法系国家则将其视为一种特殊民事责任即民事制裁或私人罚款.我国理论和实务上多将其视为民事责任.本文指出,民事责任说与民法基本理论存在矛盾,不利于惩罚性赔偿责任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惩罚性赔偿责任在性质上应属于经济法责任,这不仅与经济法理论完全相符,而且可以使其作用得以充分发挥.惩罚性赔偿责任应为经济法的基本责任形式.

分类号:D913[民法]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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