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略论海商法的若干基本原则
作者:吴煦 阙占文
第一作者:吴煦
机构:[1]上海海运学院,交通运输学院,上海,200135;[2]中山大学,法学院,广州,510275;
年份:2004
卷号:25
期号:1
起止页码:69-73
中文期刊名:上海海运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中国;《海商法》;最大诚信原则;不完全过失责任;衡平法;法律适用;司法解释;
摘要:法律基本原则一直是一个法学中充满争论而又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在民法中,对于法律基本原则的定义和具体种类众说纷纭.而作为海商法这个特殊的部门法来说,在适用海商法而遇到法律暂无规定或者需要对法条进行进一步解释时,就必须借用民法的基本原则进行.这虽然在某种程度上解决了实际问题,但在法理上并不十分妥当.因此,从海商法具体的适用上对其作具体原则分析,从而总结出若干可以指导司法的具体原则,这对实际司法能起到一个导向的作用.
分类号:D922.294[商业经济管理法令]
收录:BDHX:【BDHX2000】;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