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空间权立法模式问题探讨
作者:樊静 解直凤
第一作者:樊静
机构:[1]烟台大学,山东,烟台,264005;[2]山东大学,山东,济南,250100;
年份:2004
卷号:19
期号:3
起止页码:34-37
中文期刊名: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空间权;立法模式;用益物权;物权法;土地资源;
摘要:一、问题的提出及相关的立法建议 所谓空问权"是指于空中或地中横切一断层而享有的权利,抑或对土地地表上下一定范围内的空间的权利"[1].在该定义中,空间权的标的包括两部分,即空中或地中之断层和地表上下一定范围的空间.但有人认为:"附属于土地的一定空间是地上权的当然附属部分,不能作为独立的空间权标的."[2]空问权的客体只能是空中或地中之断层,而地表上下一定范围的空间即包括在土地所有权或者土地使用权中的空间权,"它不是独立的,是属于土地所有权或者其他土地权利的一种支配权"[3].
分类号:D923[民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