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收购中目标公司控股股东的诚信义务探析 被引量:36
On the Fiduciary Duty of the Control Shareholder of Targeted Corporation
中文题名:公司收购中目标公司控股股东的诚信义务探析
作者:郭富青
第一作者:郭富青
机构:[1]西北政法学院,陕西西安710063
年份:2004
卷号:22
期号:3
起止页码:65-74
中文期刊名:法律科学
中文关键词:公司收购;目标公司;股东利益;诚信义务;股东大会;表决机制;
摘要:目标公司的控股股东既可以通过股东大会的表决机制作出有利于自身,但对其他股东不利的决定;也可以利用直接或间接任免高级经营者的人事权,支配经营者在面对收购时是否采取行动上,优先考虑其利益,漠视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将目标公司置于被掠夺、蚕食的境地,少数股东则沦为被压榨、排挤的对象.为了公平地维护和实现公司、少数股东的利益,就必须使前者对后者承担诚信义务.虽然控股股东与董事的诚信义务在内容上均由忠实义务和谨慎注意义务构成,但二者并不完全相同.在不同的收购类型和各种具体的反收购行动中,控股股东诚信义务的内容也各有所侧重.
分类号:D922.29[经济法]
收录:BDHX:【BDHX2000】;CSSCI:【CSSCI2004_2005】;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248558);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