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台湾地区大法官解释制度初探
作者:袁明圣
第一作者:袁明圣
机构:[1]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江西南昌330013
年份:2004
期号:3
起止页码:80-83
中文期刊名:江西财经大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台湾省;大法官解释制度;司法解释;司法体制;司法权;司法院;审查制度;
摘要:现行于台湾地区的大法官解释制度,初设于1947年,主解释"宪法"及"法令"之责.设立之初,其功效并不十分明显,然经数十年之发展与演变,大法官会议不但可行"宪法"与"法令"之解释权,更可组成"宪法法庭"审理政党违宪案件,成为台湾地区政治法律制度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在世界各国家和地区的政治法律制度中,可谓是独树一帜.
分类号:D926[司法制度] D927.58[地方法制]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