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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法律进行经济分析的三个角度     被引量:12

Three Dimensions of Economical Analysis of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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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关于对法律进行经济分析的三个角度

作者:钱弘道

第一作者:钱弘道

机构:[1]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年份:2004

卷号:10

期号:3

起止页码:69-76

中文期刊名:法制与社会发展

中文关键词:经济决定论;市场经济;微观经济;马克思主义法理学;国家权力;经济政策;法治思想;

摘要:法律的经济分析应当包括宏观和微观、规范和实证的分析。对法律的经济分析有三个角度:从经济决定论角度,从市场经济的制度基础角度,从微观经济分析角度。广义的经济分析法学应当将上述三个角度的分析都纳入其中。经济决定法律是马克思主义法理学的精髓和基石,法治是市场经济的制度基础,效率是法律改革的目标,三者有机统一可以构成法律的经济分析的宏观和微观样式。

分类号:D90-05[法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

收录:CSSCI:【CSSCI2004_2005】;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247940);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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