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权力行使型到权力抑制型——刑事程序构造的重新设定 被引量:45
From the Type of Power Exercising to the Type of Power Restraining——redefining the criminal procedure structure
中文题名:从权力行使型到权力抑制型——刑事程序构造的重新设定
作者:张建伟
第一作者:张建伟
机构:[1]清华大学,北京100083
年份:2004
卷号:22
期号:3
起止页码:36-46
中文期刊名:政法论坛: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权力行使型;权力抑制型;刑事程序;刑事诉讼;刑罚权;侦查权;
摘要:权力行使型和权力抑制型是刑事程序构造的两大类型,前者注重的是加强国家控制社会、维护秩序的能力;后者注重的是抑制国家权力运作的正当性,强调个人自由权利的保障。一部刑事诉讼法的制定、修改,需要从总体思路上把握是要塑造一个权力行使型构造还是权力抑制型构造。抑制国家权力并不是试图取消国家权力,而是保障国家权力的正当行使。两相比较,权力抑制型构造比权力行使型构造更值得选择。我国刑事程序构造总的说来是权力行使型构造,在刑事诉讼法律制度的改革完善中,这一构造应转变为权力抑制型构造。
分类号:D925.2[刑事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00】;CSSCI:【CSSCI2004_2005】;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