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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学教育体制改革研究     被引量:6

A Study of the Reform of Legal Education System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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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我国法学教育体制改革研究

作者:喻志耀 胡良荣 冯涛

第一作者:喻志耀

机构:[1]江苏大学民商法研究所,江苏镇江212013

年份:2004

卷号:26

期号:1

起止页码:63-69

中文期刊名:江苏大学学报:高教研究版

中文关键词:中国;法学教育;教育体制改革;学历教育;学制;复合型人才;法治;

摘要:知识经济、“法治”、“入世”、全球化、统一司法考试、世界经济-法律-体化等社会现实和发展趋势,迫使与之极不适应的我国法学教育体制必须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本文在论述以上挑战和机遇的基础上,提出了制定法学教育规范和质量标准,对法学教育实行法制化管理;改革法学教育体制,保留学士、硕士、博士学位,增加且主要采用6年本硕联读制;撤消一切法学成人教育和部门法学学历教育,将法学教育统归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将单科政法院校和部门院校统统并入综合性大学法学院,以保证统一的人才培养质量,理顺管理体制。实行统一的标准化管理等改革建议。

分类号:D92-4[中国法律] G649.21[教育改革与发展]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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