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定优先购买权的理论构造和法律适用
The Theoretical Structure and Legal Application of Contractual Preemption Right
中文题名:约定优先购买权的理论构造和法律适用
作者:戴孟勇
第一作者:戴孟勇
机构:[1]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年份:2021
卷号:15
期号:6
起止页码:98-115
中文期刊名:清华法学
中文关键词:优先购买权;约定优先购买权;形成权;类推适用;
摘要:我国《民法典》没有规定约定优先购买权制度,民法学界对该问题也研究不多。从经济功能来说,约定优先购买权可以服务于优先购买权人的防御利益或者取得利益。当事人可以通过合同、遗嘱、公司章程等法律行为设立约定优先购买权,实践中最常见的是通过合同设立该权利。约定优先购买权属于形成权,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通过解释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并借助于形成权理论和类推适用的方法,可以确定约定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条件、行使期限、行使方式和行使效果等行使规则,为法院裁判约定优先购买权纠纷案件提供法理和法律依据。
分类号:D923.6[合同法]
收录:BDHX:【BDHX2020】;CSSCI:【CSSCI2021_2022】;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