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集体土地征收决定的识别与司法审查
The Identification and Judicial Review of Collective Land Expropriation Decision
同行评议 2022年09月12日
中文题名:论集体土地征收决定的识别与司法审查
作者:程雪阳
第一作者:程雪阳
机构:[1]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公法中心;[2]苏州大学江苏高校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年份:2022
期号:3
起止页码:88-99
中文期刊名:法学家
中文关键词:征收公告;征地批复;征收决定;司法审查;
摘要:由于我国土地管理实体法相关制度的缺失,《行政诉讼法》关于征收决定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规定,在集体土地征收领域长期难以得到落实。当我国的集体土地征收制度从“分级限额征收体制”转变为“分级多阶段实施征收体制”,且后一体制在2020年进一步完善之后,将市县政府作出的“征收公告”界定为“对外发生法律效力的征收决定”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不过,鉴于集体土地征收程序中的先行行为与征收公告共同构成了一个征收决定,而不是分别构成数个独立的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在审查集体土地征收决定合法性时,应当对征收公告以及相关先行行政行为一并进行审查,而不能只审查该公告本身的合法性。
分类号:D925.3[行政诉讼法] D922.3[土地法]
收录:BDHX:【BDHX2020】;CSSCI:【CSSCI2021_2022】;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RCCSE;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中国科技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