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行政相对人权利研究
第一作者:柳砚涛
机构:[1]山东大学法学院 山东大学法学院 山东济南 山东济南
年份:2005
期号:4
起止页码:29-32
中文期刊名: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行政相对人;公权利;私权利;
摘要:行政相对人在行政法上的权利属于公法权利或者公权利.界定相对人公权利的标准有:对应的义务主体是公权力主体;与公共利益或者秩序密切相关;权利的载体是公法.相对人公权利与私权利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义务主体、权利目的、对应权利属性、权利载体等方面.尽管同为公权利,但相对人公权利与行政主体公权利在受法律保留原则规制的程度、行使的自由度以及权利支配力的强度存有差异.相对人的公权利主要包括请求权、听证权、异议权、防卫权、举证权、陈述权、申辩权、知情权、使用权、形成权、平等权、参与权等.
分类号:D912.1[行政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