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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的法律规制     被引量:10

On the Legalization of Management Office of the New Rural Cooperative Medical Serv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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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的法律规制

作者:孙淑云 陈海东 程晓明

第一作者:孙淑云

机构:[1]山西大学法学院 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年份:2007

期号:5

起止页码:86-93

中文期刊名:社会科学

中文关键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法律规制;

摘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作和日常事务管理的经办机构,对之进行法律规制,是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法制化的一项重要内容。本文在论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为公立事业法人的基础上,对其与医疗供方、需方以及相关管理机构的法律关系进行了法理考察,并进而对其经费来源、人事管理和内部治理结构的完善提出了相应的立法建议。

分类号:D922.16[文教、卫生管理法令]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6_2007】;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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