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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行政程序的判断模式     被引量: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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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正当行政程序的判断模式

作者:高秦伟

第一作者:高秦伟

机构:[1]国家行政学院讲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北京100089

年份:2004

卷号:21

期号:4

起止页码:38-43

中文期刊名:法商研究

中文关键词:行政程序;判断模式;中国;经济效益主义模式;相对工具主义模式;程序本位主义模式;行政机关;告知义务;

摘要:行政程序具有正当性与非正当性之分。正当行政程序的传统判断模式为:绝对工具主义模式、相对工具主义模式、经济效益主义模式、程序本位主义模式和利益衡量模式。这五种模式都存在一定程度的缺陷。整合模式应当成为现代正当行政程序的判断模式。其基本内容是:程序外在价值与内在价值的辩证统一;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辩证统一;个人权利与公共利益的辩证统一;公平与效率的辩证统一。其中实现最低限度的公正是该模式的关键。

分类号:D925.3[行政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00】;CSSCI:【CSSCI2004_2005】;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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