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承租人与相关主体的优先购买权冲突及其解决 被引量:9
The Conflicts and Solutions of Preemptive Right between the Lessee and Other Subjects
中文题名:房屋承租人与相关主体的优先购买权冲突及其解决
作者:戴孟勇
第一作者:戴孟勇
机构:[1]清华大学法学院,北京100084
年份:2004
卷号:17
期号:3
起止页码:277-281
中文期刊名: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中文关键词:承租人;共有人;优先购买权;典权;
摘要:在房屋承租人与共有人或者市、县人民政府之间就租赁房屋发生优先购买权冲突时,应当使共有人优先于承租人,承租人优先于市、县人民政府行使其优先购买权.在房屋承租人与典权人之间发生优先购买权冲突时,应当根据对抗效力的有无或者登记时间的先后,来确定承租人和典权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顺序.
分类号:D923[民法]
收录:BDHX:【BDHX2000】;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