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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习惯及其法律意义——以中国近代民商事习惯调查为中心     被引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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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民事习惯及其法律意义——以中国近代民商事习惯调查为中心

作者:郑定 春杨

第一作者:郑定

机构:[1]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北京:100872;[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北京:100872;

年份:2005

期号:1

起止页码:86-100

中文期刊名:南京大学法律评论

中文关键词:民事习惯调查;民法典;民商事;习惯法;中国近代;调查会;民事立法;南京国民政府;民国时期;民事法律;

摘要: 目前我国民法典的起草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着,在民法典中如何确立民事习惯的地位问题引人关注。通过对古今中外历史的考察,我们发现,清末至民国时期,我国曾经展开过几次全国范围的民商事习惯调查运动,为民商事立法工作留下了大量有关国情民俗方面的基础资料,南京国民政府在起草民法典时明确将民事习惯视为法源之一;大陆法系各主要国家的民法典都对民事习惯给予了高度的重视,我国自建国以来对民事习惯则一直采取漠视或不重视的态度。因此,在这方面我们应该认真借鉴中外历史上的立法经验,充分挖掘法律的本土资源,给予民商事习惯以足够的重视。

分类号:D929[中国法制史] D923[民法]

收录: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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