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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与适用──对我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之检讨     被引量:49

A Discussion of the Provisions in the 31 Article of China's Labor 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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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解释与适用──对我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之检讨

作者:冯彦君

第一作者:冯彦君

机构:吉林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系

年份:1999

期号:2

起止页码:39-46

中文期刊名: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劳动法;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劳动者;劳动合同解除;

摘要: 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是劳动法上的一个重大问题,涉及合同效力、当事人的合同期待及利益得失等问题,倍受当事人及劳动立法机关的关注。我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了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一般情形,具有重要意义。由于第31条规定过于笼统且存在若干不足与缺陷,主要表现在性质不清、操作性较差、授权不平等、适用范围缺乏必要的限定等方面,在实践中不便于实施且极易产生不利的后果,所以需要正确阐释其含义,明确立法完善方向,寻求司法补救措施。

分类号:D922.5[劳动法]

收录:BDHX:【BDHX1996】;CSSCI:【CSSCI1999】;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102278);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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