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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重作具体行政行为     被引量: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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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判决重作具体行政行为

作者:章剑生

第一作者:章剑生

机构:杭州大学法学院 副教授

年份:1996

期号:6

起止页码:25-31

中文期刊名:法学研究

中文关键词:具体行政行为;判决重作;行政诉讼法;撤销判决;法定职责;法院;行政法律关系;被告;法律依据;行政主体;

摘要: <正> 一、判决重作具体行政行为的蕴涵 判决重作具体行政行为是法院对已受理的行政案件经过审理,认定被告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后,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这一具体行政行为并同时作出要求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一种判决形式。因为,法院对被告的具体行政行为作出撤销判决,有时并没有完全解决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所引起争议的行政法律关系;如果法院对被告的具体行政行为仅仅作出一个撤销判决而不对其在法律上设定处理其所管辖的行政事务的积极义务,则其可能会放弃履行法定职责,结果可能会损害国家、社会以及其他人的合法权益。

分类号:D925.3[行政诉讼法]

收录:BDHX:【BDHX1992】;CSSCI:【CSSCI1998】;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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