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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思法律史研究中的“类型学”方法——中国法律史研究的另一种思路     被引量: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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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反思法律史研究中的“类型学”方法——中国法律史研究的另一种思路

作者:陈景良

第一作者:陈景良

机构:[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北武汉430073

年份:2004

卷号:21

期号:5

起止页码:135-144

中文期刊名:法商研究

中文关键词:法律史;“类型学”;马克思·韦伯;中国;法律文化;

摘要:以“类型学”的方法研究中国法律史固然使中国的法律传统之异质性得到了彰显,但与此同时,中国法律传统中的鲜活个性与时代特征也常常因此而受遮蔽。当我们以尊重的态度使用马克思·韦伯的“类型学”方法时,还要对此种方法保持警醒。从中国文化的内在理路理解法律史与中国法律传统,在当前的学界显得尤为重要。

分类号:D909[法学史、法律思想史]

收录:BDHX:【BDHX2000】;CSSCI:【CSSCI2004_2005】;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247971);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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