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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论庭外取证主体与认证主体分离     被引量:2

On the Separation of Subjects of Evidence- investigation and Subjects of Evidence - cer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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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也论庭外取证主体与认证主体分离

作者:张坤世

第一作者:张坤世

机构:[1]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湖南长沙410001

年份:2004

期号:5

起止页码:88-93

中文期刊名: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庭外取证主体;认证主体;证据规则;当事人;诉讼制度;诉讼结构;

摘要:庭外取证主体与认证主体分离有其深刻的理论依据和现实基础,也是域外司法实践中的普遍做法.我国现行证据规则中取证主体与认证主体不分的状况,已经给司法实践带来危害,在我国证据制度中实行庭外取证主体与认证主体分离已势在必行.建构我国的取证主体与认证主体分离制度须结合我国的国情及法治现状,并需辅之以必要的配套措施.

分类号:D915[诉讼法]

收录:CSSCI:【CSSCI2004_2005】;普通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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