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作为一种立场和方法的法律文化
第一作者:胡旭晟
机构:[1]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湘潭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年份:2004
期号:6
起止页码:38-47
中文期刊名:法学家
中文关键词:法律文化;立场;代表;确立;对待;事实;缺陷;研究者;作文;理解;
摘要:认识、理解和运用“法律文化”可以有两种不同(但又相互联系)的角度,一是把法律文化作为一种立场和方法,二是把法律文化作为一种论域和对象。作为一种学术立场的法律文化,它要求我们将法律看作是人类自身的一种生活经验,意味着对所有法律的一种同情的理解,它代表着一种看待法律的合理的相对主义态度,它象征着一种对待法律的整体性考察和开放的心态。法律文化作为一种立场和方法,旨在把法律看作文化的一个部分并通过文化来进行解释,其特征表现为经验性、整体性和综合性。其缺陷则在于作为立场和方法的法律文化往往强调文化类型的划分,力图通过不同类型的比较以强调“差异最大化”或者寻求同一性,且更易于带上研究者价值判断甚至事实描述上的前见。要克服这些缺陷,关键在于如何确立“可比较性”的标准。
分类号:D90[法的理论(法学)] D909[法学史、法律思想史]
收录:BDHX:【BDHX2000】;CSSCI:【CSSCI2004_2005】;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277947);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