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行政主体义务设定的法律规则研究
作者:张淑芳
第一作者:张淑芳
机构:华东师范大学法政学院法律系副教授,上海200062
年份:2001
卷号:18
期号:6
起止页码:87-91
中文期刊名:法商研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中文关键词:行政主体;义务;法律规则;设定;程序规则;法定化;行政法治;应该;是非;实体;
摘要:行政主体为相对方设定义务是行政权行使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为了规范行政主体的这一行为,为行政主体设定义务确定法律规则是非常必要的。从行政法治实践来看,此类规则应该包括实体规则和程序规则两个部分。其中实体规则有成本最小化规则、义务与权利保持平衡规则、义务负担与义务能力相当规则、无法律与事实根据不设定规则。程序规则有义务设定主体有限化规则、义务设定方式法定化规则、义务设定过程程式化规则、义务设定对象具体化规则。
分类号:D922[中国法律] D923[民法]
收录:BDHX:【BDHX2000】;CSSCI:【CSSCI2000_2002】;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