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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本法学教育观论要——高境界法律人才培养目标模式     被引量:24

A Research Outline of humanitarian Legal 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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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人本法学教育观论要——高境界法律人才培养目标模式

作者:李龙 廖奕

第一作者:李龙

机构:[1]武汉大学法学院

年份:2005

期号:2

起止页码:15-23

中文期刊名:中国法学

中文关键词:法律人才培养;目标模式;教育观;境界;人本;以人为本;科学模式;法律教育;科学构建;中国问题;法学人才;基建工程;指导理论;法治国家;当代中国;战略意义;高素质;新理念;新目标;性法律;个性化;多样化;自主化;实践化;科教;法理;

摘要:法科教育作为法律教育的科学模式,应当秉承以人为本的法理精义.在法科教育备感迷惘的今日中国,我们一定要依以人为本的法理精义科学构建高境界法律人才培养的目标模式,具体而言,研究中国问题、作中国文章是新理念,高素质法学人才和高素质法务人才的整合性法律英才是新目标,个性化、多样化、自主化、实践化是新方法.人本法学教育观是当代中国法治国家指导理论基建工程的重要端口,具有显明的战略意义和广阔的深入研讨空间.

分类号:D90-4[法的理论(法学)] F832.5[金融市场]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4_2005】;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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