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行政行为构成要素之探讨
第一作者:柳砚涛
机构:[1]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济南250100
年份:2005
期号:3
起止页码:73-77
中文期刊名:长春市委党校学报
中文关键词:行政行为;构成要素;行政主体地位;行政主体理论;主体要素;责任要素;行政领域;行政模式;有效要件;意思表示;成立要件;合法权益;非权力;相对人;瑕疵;给付;
摘要:行政行为的构成要素包括主体要素、权力与责任要素、结果要素.目前,实证法规定中对主体要素的表述存有瑕疵,为完善行政主体理论,应明确个人的行政主体地位.随着给付行政模式的展开和非权力行政领域的出现,权力不再是行政行为的当然要素.意思表示是行政行为合法与有效要件,但不是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结果要素是行政行为最主要的构成要素,为保障相对人合法权益,结果要素的涵义将变得更加宽泛.
分类号:D922.1[行政法] F270[企业经济理论和方法]
收录: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