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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审查介入高校学生管理纠纷范围的界定     被引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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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司法审查介入高校学生管理纠纷范围的界定

作者:程雁雷

第一作者:程雁雷

机构:[1] 安徽大学法学院,;

年份:2005

期号:21

起止页码:27-29

中文期刊名:中国高等教育

中文关键词:高校学生管理;司法审查;纠纷;行政诉讼案件;界定;《规定》;普通高等学校;公民受教育权;教育教学改革;

摘要:学生惩戒与司法救济在高教界与司法界看来一直是个敏感而颇有争议的问题。司法在介入高校学生管理纠纷时也一直是犹豫徘徊。近几年来。高校治理中的法律问题逐渐凸现,其中学生诉高校的行政诉讼案件在全国呈上升趋势。这种趋势在一定程度上催生了新《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简称《规定》)。虽然《规定》第60条规定了学生的申诉权.但是,作为部门规章,《规定》并未涉及也不可能解决学生惩戒与司法救济的关系。各地法院对是否受理此类案件一直持不同的态度。即使在已受理的案件中.发生截然相反裁判的情况也不是个别现象.出现了在一国司法空间内对学生诉权保护极不平衡的局面。这将有损于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既不利于保护公民受教育权,也不利于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

分类号:D920.0[理论] D925.3[行政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4_2005】;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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