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村民委员会在行政法中的法律地位 被引量:9
The Legal Status of the Commtee of Villagers in Administration law
中文题名:论村民委员会在行政法中的法律地位
作者:陈娟 周实
第一作者:陈娟
机构:[1]东北大学文法学院,辽宁沈阳110004
年份:2005
期号:11
起止页码:82-84
中文期刊名:行政与法
中文关键词:村民委员会;行政主体;行政;社会权力;
摘要:村民委员会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和村规民约对村内公共事务进行管理,与村民形成不对等的关系.我国传统的行政主体理论认为村民委员会只有在法律、法规授权时才具有行政主体地位,笔者认为只要村民委员会行使公权力时就具有行政主体地位,理由是我国行政法疆域应从国家行政扩展到公共行政;村民委员会享有社会权力.
分类号:D922.1[行政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