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行政给付的性质界说
第一作者:柳砚涛
机构:[1]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济南250100
年份:2006
卷号:27
期号:1
起止页码:189-192
中文期刊名:东岳论丛
中文关键词:行政法;行政给付;综合性行政活动;国家与政府义务;
摘要:传统行政法理论将行政给付的性质界定为两点:授益行政行为和经济行政行为。这种界定不仅使行政给付的外延变得极其狭窄,而且克减了给付受益人的权利和行政主体的给付义务。随着人们需求层次的不断提升,行政给付的权利基础已由生存权转变为受益权,而受益权的满足已不仅限于经济内容,行政给付也就具有了综合的法律属性:它是涵盖政治、经济、文化等多方面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行政活动,是国家、政府义务与公民权利的集合体。
分类号:D922.1[行政法]
收录:BDHX:【BDHX2004】;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