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行政法的终结与后现代行政法的来临——后现代行政法精神之论析 被引量:10
The End of Modern Administrative Law and the Advent of the Post-modern Administrative Law --Analysis on the Spirit of the Post-modern Administrative Law
中文题名:现代行政法的终结与后现代行政法的来临——后现代行政法精神之论析
作者:关保英
第一作者:关保英
机构:[1]上海政法学院,上海201701
年份:2006
卷号:21
期号:4
起止页码:1-20
中文期刊名: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中文关键词:现代行政法;后现代行政法;时代精神;
摘要:与其说现代行政法是在历史断代的基础上对行政法的一个称谓,还不如说它本身就是对行政法时代精神的揭示。然而,现代行政法的精神已经不能与当今法治进程以及时代变奏相同步,各个方面的情况都刻画了这样一个事实,即我们称之为现代行政法的时代已经终结,而新的行政法时代已经来临,这个新的行政法时代就是后现代行政法时代。后现代行政法是对现代行政法的否定,它的形成有着深刻的社会及其他方面的基础,如技术基础、物质基础、文化基础、政治基础等。人本属性、私权属性、民治属性、科学属性、创新属性等构成了它的精神实质,而渊源的多元性、参数的技术性、关系的对等性、调控方式的数字性、规制程度的自律性等是其最基本的法律形式。
分类号:D912.1[行政法]
收录: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