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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不良反应与政府监管制度改革——从安徽欣弗事件引发的思考     被引量: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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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药品不良反应与政府监管制度改革——从安徽欣弗事件引发的思考

作者:宋华琳

第一作者:宋华琳

机构:[1]南开大学法学院

年份:2006

期号:9

起止页码:12-18

中文期刊名:法学

中文关键词:药品监管;药品不良反应;政企关系;责任;基金;

摘要:政府在药品监管中担负着重要的职责,在我国的药品监管过程中,客观上存在着监管机构和企业之间的“回旋之门”。在未来应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信息通报制度,药品标签和说明书制度,构建以许可过程为核心的全过程监管制度。在药品不良反应事件中,企业应担负首要的而且是终极性的责任,药品监管机构应承担第二位的监督性的补充责任。并应通过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救济基金的方式,将不良反应给企业带来的风险分数化

分类号:D922.16[文教、卫生管理法令]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6_2007】;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307279);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社科基金资助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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