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论行政行为的形式
作者:柳砚涛
第一作者:柳砚涛
机构:[1]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法学博士,山东济南250100
年份:2006
期号:4
起止页码:62-68
中文期刊名:行政法学研究
中文关键词:行政行为;形式;功能;补正;
摘要:行政行为形式是判断行政行为的外在标准,具有行政权力外化、行政行为类型化等重要功能。现代行政环境下,行政行为形式趋向多样化,更加务实和理性。形式瑕疵的校正应遵循公正、效率、经济等原则。必须依法确认形式瑕疵的补正制度。
分类号:D922.1[行政法]
收录:CSSCI:【CSSCI2006_2007】;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普通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