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接持有证券的权益性质与法律适用初探 被引量:32
The Nature of Interests and the Law Applicable to Indirect Holding of Securities
中文题名:间接持有证券的权益性质与法律适用初探
作者:廖凡
第一作者:廖凡
机构:[1]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 法学博士
年份:2006
卷号:28
期号:6
起止页码:681-691
中文期刊名:环球法律评论
中文关键词:间接持有;证券权益;所有权;证券权;准据法;
摘要:间接持有是国际证券持有的主流模式。在间接持有证券的权益性质界定方面,主要存在两种方式:一是将其纳入经过扩展的所有权范畴,二是专门为其创制新的权利形式。在跨境间接持有证券的法律适用方面,相关中间人所在地原则(PRIMA)正获得日益广泛的接受。随着中国证券市场逐步对外开放,间接持有尤其是跨境间接持有将日益增多,目前对其权益性质和法律适用等关键问题的规定亟需完善。
分类号:D923.6[合同法]
收录:BDHX:【BDHX2004】;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收录号:336087);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