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我国行政裁判纠正制度之反思与重构
作者:张坤世
第一作者:张坤世
机构:[1]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年份:2007
期号:5
起止页码:77-80
中文期刊名:法律适用
中文关键词:行政裁判;裁判文书;事实认定;证据采信;适用法律;裁判结果;裁判理由;救济途径;
摘要:所谓裁判纠正制度,是指对裁判文书中出现的错误或遗漏如何纠正的各种规则。一般而言,这些错误既包括事实认定、证据采信、适用法律、裁判理由等直接影响裁判结果方面的错误或遗漏.也包括裁判书的误写、误算、具体表述事实等方面有错误或遗漏。从各国法治实践看,为了纠正裁判文书中的这些错误.一般设定了两种救济途径.一种是赋予当事人复审权。对事实认定、证据采信、适用法律、裁判理由等直接影响裁判结果方面的错误或遗漏,当事人可以通过提起上诉、申请再审或申诉来获得救济:一种是设立裁判补正制度。对判决书的误写、误算、具体表述事实方面有错误或遗漏,当事人只能向原审法院申请补正,而不可以通过上诉解决。
分类号:D925.3[行政诉讼法]
收录:BDHX:【BDHX2004】;核心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