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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程序中的形式与形式主义     被引量:8

Formal and Formalism of the Administrative Procedure Law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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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题名:行政程序中的形式与形式主义

作者:刘艺

第一作者:刘艺

机构:[1]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0031

年份:2007

卷号:25

期号:6

起止页码:130-134

中文期刊名:河北法学

中文关键词:行政程序听证;形式;形式主义;实质性因素;

摘要:行政程序不仅具有形式性属性,也具有实质性属性。我国行政程序法制发展重形式、轻实质的倾向已经在法律实践中产生了不良后果。这种偏颇主要源自三个法律程序观的误识:一是行政程序的泛司法化误识;二是行政程序的反实质化误识;三是行政程序的非法律化误识。必须强调行政程序的实质因素与形式因素并重的良性行政程序发展观。

分类号:D922.1[行政法]

收录:BDHX:【BDHX2004】;CSSCI:【CSSCI2006_2007】;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人文社科核心期刊;核心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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